【摘要】老刘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单位如果辞退他,合法吗?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伤残职工,有何规定?对于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吗?《条例》规定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如何算?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几个等级?
老刘2004年2月发生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单位能辞退他吗?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怎么计算?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护理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几个等级?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