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伤认定办法》等四个政策性文件通过风险评估


5月9日下午,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人社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组长顾先林同志在厅机关23楼2301会议室主持召开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2014年第1次会议,对《贵州省工伤认定办法》、《贵州省工伤医疗管理办法》、《贵州省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办法》、《贵州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四个方面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认为四个办法无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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