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获悉,湖南省已出台相关政策,对耐多药结核病救助补充标准提高至2.5万元/例。
为了减轻此类患者的治疗负担,2011年我省将耐多药结核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范围。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大病救助范畴,同时将患者住院治疗定额包干救助标准从1.5万元/例提高到2.5万元/例,其中新农合支付70%,个人自付30%。
另据了解,湖南省胸科医院成立“尘肺合并结核治疗中心”,按照有关工伤医保政策,参加工伤医保的尘肺合并结核患者,治疗费用由工伤医保全部报销。患者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工伤认定书可进行挂账住院,实现零预交款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