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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实习出工伤应多方担责

2016-11-02 08:00:15 无忧保

  ■市民刘先生咨询:

  侄女还未成年,是某工程学校的学生,毕业实习的时候,因为操作不当出了工伤,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包打听”咨询了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人员:

  实习的在校学生并不能算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学生的工伤不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保障范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

  因此学生与使用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当事人所受的损害是由于自己在实习操作中的失误所引起,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和实习单位存在疏于管理的责任,也应担负起相应的责任。

标签: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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