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漳州市: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材料及流程调整的公告

2016-11-13 08:00:09 无忧保
  工伤保险各参保单位:   由于我中心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工伤待遇支付业务,现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材料及流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告知如下:   1、《因工伤残(亡)待遇支出核定表》改为一式两份,企业在提交待遇支付材料25个工作日后取回一份审批表作为办结告知材料,我中心不再另行打印支出明细表。   2、工伤职工伤情核对时,需同步提交医疗报销材料。   3、工伤职工治疗期间有进行拍片的,报销时需提交拍片报告。   4、近期有少数用人单位将工伤职工送往私人诊所进行救治,为规范工伤医疗管理,工伤职工受伤后需要急救的,应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否则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将不予支付。   以上调整事项自2015年1月开始执行,请各参保单位相互转告。   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29日

标签:   工伤保险待遇保险待遇保险工伤工伤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