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社局与城建委、安监局、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 如果相关单位不参保,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至此,重庆市建筑业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意见》针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明确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应随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行五险统征;对因流动性大等原因无法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承建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适用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 流动性大的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可参照执行。(侯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