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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2018-08-05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申报。

 在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经过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3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的步骤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

  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苏州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②工伤职工《身份证》;

  ③《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④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⑤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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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⑦事故调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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