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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2018-08-16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实...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单位欠薪将付赔偿金

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第423号令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记者日前就《条例》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为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保障制度,我国于1993年开始建立劳动监察制度。1994年劳动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多年...

3劳动保障监察实施的法律依据

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

4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中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行政处罚的告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应制作笔录。当事人未陈述、申辩的或经复核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时应使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统一文书。  二、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  根根《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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