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仲裁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号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尹尉民
二九年一月一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九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3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
发布文号:人社部发〔2009〕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司法局、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发挥调解在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上升态势,集体劳动争议增多,处理难度加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矛
4劳动争议经典案例分析一、高某与北京某公司乙肝歧视案
本案的简要案情是北京某公司经与高某磋商,准备高某录用,让其携带体检表等入职资料到公司报到。后高某先是辞去原有工作再去体检,因体检结果为乙肝小三阳,某公司拒绝与高某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为此引发劳动争议。法院最终判决北京某公司向高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高某经济损失17572.75元;赔偿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本案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劳动合同缔约过程中对劳动者的信赖利益保护。与会代表主要研讨了下列问题。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
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普通民事案件而非劳动争议案件,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缔约过失的规定处理。理由是:双方仅有电子邮件的往来,尚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由于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双方当事人未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录用确认书不能视为劳动合同。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理由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本案高某与某公司在缔约过程发生的争议就属于上述一年九月十三日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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