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一、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采用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违反法律规定。
工作年限作为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重要标准,已引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重重视。但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原工作年限计入新工作单位,往往通过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二、因劳动者原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是为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惩罚性规定。但如果因劳动
2事实劳动关系案例解析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下文华律小编为您带来一则关于事实劳动关系案例的介绍与分析,希望您能通过这个实际的案例更清晰的认识其本质特性,祝您有所收获。
事实劳动关系案例解析
2007年9月,方某入职合肥某商贸公司,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该商贸公司是国内某知名奶粉的代理商,同时也是合肥一家母婴用品商店的供应商,在方某入职后即在母婴用品商店上班,工资由商贸公司的法定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发生劳务派遣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呢?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权呢?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及分析
4劳动争议中如何理解经济补偿金前12个月的工资总和是否包括加班工资?是否包括提成工资?是否包括已经扣除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是否包括全勤奖、季度奖、年终奖?是否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规定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如下条款涉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有很多种,既有,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也有,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6常见劳动争议诉讼风险1.对受案范围或前置程序的要求理解有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了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况,除此之外因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发生的争议、非因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又反悔的、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公积金的缴纳、工伤的认定等均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劳动者就上述相关争议提起的诉讼,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分有误
劳动关系由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而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合同法等民事法律,体现等价有偿、自由协商。如果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只是形成劳务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诉要求相关待遇,则不会得到支持。
3.对“三类加班费”和举证责任的分配认识有误
“三类加班费”即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依照有关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是标准工时,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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