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

2018-08-20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2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导读:女职工在工作中享有的特殊权益包括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护,具体内容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都有明确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3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2月6日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特殊...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产假假期的规范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从有利于女职工身体恢复和母乳喂养的角度,《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将生育产假假期延长至14周。

对女职工流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仅原则规定“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实践中各用人单位掌握的休假时间长短不一。为保障流产女职工的权益,《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流产假的档次划分,明确了流产产假,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延伸阅读:

5最新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3号

第263号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7年1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李锦斌

2017年1月27日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关心爱护女职工的一贯政策。1925年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经济斗争决议案中就对女工的劳动保护做出明确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又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妇女的政策和法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体系。《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与时俱进,体现了坚持民生为重、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第二、它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高度重视。女职工在肩负着参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重任的同时,还承担着人类繁衍下一代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女职工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对于保护女职工及其下一代的健康、保证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三、它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女职工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保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对于进一步激发女

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范围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就是规定使用范围的。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张世平在做客某论坛时,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解读,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谈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1988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比,在内容上有哪些调整时,张世平说,特别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覆盖到女农民工。

张世平表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在原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之外特别增加了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包括女农民工。

8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官方解读

2016年1月27日,李锦斌省长签署第263号省政府令,公布《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特别规定》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就《特别规定》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官方解读

问:为什么要制定《特别规定》,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基于女性生理特点和承担的生育功能,给予女职工特别劳动保护,是保障女职工身体健康、保障下一代身心健康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1990年,省政府颁布《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劳动保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