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很多的大学生毕业之后工作经常被骗,又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去找劳动部门也不给解决,那要是大学生讨工资劳动部门不受理怎么办?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生谢强辛苦打工,公司倒闭后,老板以其是学生兼职的身份,不承认其公司员工身份,并否认其劳动成果,迟迟不支付剩下的工资。大学生四处求助无门,2016年1月7日、11日,大河报连续报道此事。记者最新获悉,拖欠大学生工钱的老板,昨日支付了拖欠谢强的工钱2250元和其同伴马树林的3950元。
钱虽不多,但对家里不富裕的在校大学生谢强而言,意义非凡。当面对个大壮实的老板时,他显得极其瘦小柔弱,就连当面找老板讨薪,谢强都不敢离他太近。但他之所以还是鼓起勇气决心讨薪,最大的原因是,他认为付出了劳
2超过仲裁时效讨不回加班工资冯某手中掌握了工厂让其超时加班的有力证据,可是因为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已过法定时效,法院对此不予以支持。法律界人士告诫打工者,提请劳动仲裁请求一定要及时。据了解,29岁的冯某在1992年10月进入宝安西乡一家电子厂工作,于2001年12月辞职离厂。今年4月,冯某以厂方超时加班、克扣加班费为由,向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要求判令厂方支付其经济补偿金15570元人民币,并同时支付其2001年3月~9月的加班工资13494元。
今年4月26日,劳动仲裁庭作出裁定,鉴于冯未提供充分证据,且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已超仲裁时效,驳回冯某的全部请求。
冯某于2002年5月14日以同样诉讼请求将厂方告上法庭,由于庭上冯提供的该厂一份“刷卡记录”表明厂方的确存在严重的让其超时加班的事实,法院支持冯因不服厂方长期安排其超时加班而离职,判决厂方赔付冯某经济补偿金15570元,但由于加班工资请求一项已过法定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
法律点评 时效就是权利
3录音证明曾讨过工资 仲裁时效应认定中断
唐某辞职后1年多才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幸亏她提供了电话录音,证明自己辞职后曾索要过工资,她的请求才未被认定超过时效。
唐某于2008年3月31日到济南某电子公司工作,2008年5月29日提出辞职,电子公司当日即准许。双方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期间,电子公司未向唐某支付过工资。2009年6月3日,唐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电子公司支付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6月4日的工资2893.1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委以唐某的请求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唐某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
庭审中,唐某提交了两段和电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电话录音。2008年5月29日的电话录音中,唐某问:“我刚来的时候咱们之间协商好的试用期1个月,转正之后工资1500元,这个不能兑现了,对吗?”刘某答:
4讨工资不能超出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该从解除劳动关系时算起呢,还是从雇主拒绝支付员工工资算起?昨日上午,家住玉林街2号的余女士打进热线咨询。正因为没弄清这点,她辛苦三个月的三千多元工钱打了水漂。
病中她遭遇解雇
3月26日,余女士应聘到青羊区文家乡成都某厨房设备公司做销售人员。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方每月8日支付余女士上一个月底薪工资2600元;第一季度未完成销售任务的,工资降低10%;第二季度仍未完成的,工资降低30%
6月初,余女士突患关节突发性肿大,但仍带病坚持跑业务。6月28日,却接到了公司因不适应公司工作,已被辞退的电话通知。余女士要求公司结算前两个多月的工资共计5000多元,公司负责人承诺7月份结算。
拖欠工资久不兑现
得到公司的答复后,余女士一直等到8月份还未兑现。由于孩子上学要交学费,8月29日去公司拿了2000元工资,剩余部分公司承诺9月付清。
在明确得知公司拒绝履行支付剩余工资的情况下,10月27日,余女士拿起了法律武器。来到青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向公司讨要工钱3000多元。青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开庭审理了此案。
5老板跑路职工怎么讨工资作为用人单位老板,必须按时给职工发工资。当老板欠下大笔债务无法偿还跑路时,剩下的职工索要不到工资该怎么办呢?怎样讨工资才合法合理呢?请看下面专题了解详情。
讨要工资有三种办法
第一,通过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执行的手段讨要;
第二,以债务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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