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近日网络上流传“李芊火车救人非法行医”事件,一时激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特别是卫生界和法律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6月28日及时进行了声明,认定为谣言。但相关讨论依然未停止,医生在院外救人能做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结合相关法律和规定,个人认为医生在院外救人是医生的法定义务,不属于超范围执业,更不属于非法行医。
一、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的规定,将医生的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的职业道德要求上升到法律层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只是道德上的义务。结合第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规定,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
二、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2重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12月22日在重庆市政府系统电子公开信箱反映的《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事宜》的邮件现已交由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办理。
目前,国家未针对乡村医生单独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我市也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推动乡村医生按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参保来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按现有政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的乡村医生,除以农民身份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享有其规定的待遇外,不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和相关福利待遇。建议你父亲通过重庆市城乡...
3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有望提高意见提出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适当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地方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在综合考虑新农合筹资能力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并确定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
4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国务院:
接两代会和卫生部转来议案,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论证通过后,现将对乡村医生的解决办法报送:
一,凡三证齐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断执业35年以上者,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决。
二,凡三证齐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30年以上者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决。
三,凡三证齐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25年以上者每人每月按600元左右解决。
5山西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参照村官标准给予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意见》指出,年满60周岁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各地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相应待遇享受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养老金。
《意见》要求,从2012年1月起,比照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制度,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乡村医生在岗期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专项缴费补助,直接计入
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豫政办〔2011〕129号
7人大代表建议: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最近几天,短信都快把马文芳的手机挤爆了,每天收到的短信都在300条左右,他只有不停地记录、删除,再记录再删除。马文芳说,给他发短信的大部分是来自于全国各地的乡村医生。
马文芳说,自从当选全国十一届人大代表后,感觉身上的担子重了不少,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农村医疗问题和乡村医生的呼声。“去中南海给总理提意见后,我和我的诊所都出了名,全国各地的卫生医疗部门官员和乡村医生纷纷来参观,我抓住这个机会收集了不少全国各地乡村医疗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马文芳说,他还跑遍了全省以了解乡村医疗问题。
“乡村医生真的不容易,举个例子吧,我们那里有一位乡村医生,60多岁了,去年得了脑梗塞。上面布置了计免防保任务,他一句抱怨也没有,在村子里挨家挨户地发药。但现在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很令人担忧。”据马文芳调查,目前还有8个省市对乡村医生没有任何补贴。他有些担忧地告诉记者:“有一天,我们老了,干不动了,怎么办?”
马文芳说:“所以我想在两会上好好地为乡村医生们呼吁呼吁,这次就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我有两个议案要递交大会,设立乡村医生节,让社会来关注社会乡村医生群体;解决乡村医生晚年生活,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让
8有医生执业资格也可成为非法行医罪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何谓医生执业资格?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凡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那么,尚未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人即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他们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没有疑义。
但是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那么,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尚未经注册取得医生执业证书的人是否也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而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呢?对此刑法学界颇有争议。
笔者认为,《执业医师法》中出现的执业医师资格、医师注册、医生执业证书、医师执业活动与刑法中出现的医生执业资格这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应该说医生执业资格并不等同于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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