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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如何计算

2018-08-28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怎样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都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而本人工资,根据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职工发生工伤时,以上三项补助金的计算标准按照月缴费工资作为计算标准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2如何计算工伤期间的工资

职工工伤医疗期待遇的规定:

根据《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

1、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第29条第4款前段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第29条第4款后段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第29条第6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第31条第1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资标准计算生争议 劳动者起诉索要工伤赔偿

工资标准计算生争议 劳动者起诉索要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获得工伤赔偿

员工和公司约定了每天工资,工作不久却因工受伤后与公司因赔偿问题劳动争议,原告对仲裁结果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1月7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大余县宏*矿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刘某贵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计人民币40915元。

4劳动法工伤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呢

劳动法对于工伤治疗至痊愈期间受伤者的工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呢?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怎样的标准发放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劳动法工伤工资规定。

劳动法工伤工资规定

正常工资加伙食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计件工资有关工伤赔偿是怎样计算的

1、医疗待遇的纠纷。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内可以享受如下待遇:含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如果企业没有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上述医疗费用全部由其承担。企业还应当承担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费2/3,标准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果由于企业的原因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

6如何计算工伤工资福利

陈华是我市一家公司的员工,因工受伤后,陈华向公司索赔,公司愿意支付其受伤期间的工资。但双方因对"原工资福利待遇"持不同意见,闹上了法庭。那么,公司到底应该按何种标准,来赔偿员工呢?

赔偿意见不一

陈华是我市某公司的员工,入职前,双方约定工作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期间,陈华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有近1800元。

工作期间,陈华两次受伤住院,均被社会与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9年8月13日,陈华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并 支付第一次工伤住院伙食补助、第一次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等,共计14项,金额达84480.5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支持陈华的申请,经裁 决,陈华所在的公司只需支付补偿金额为15974.5元。

陈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偿91504.48元。一审法院判定,陈华公司只需支付18458.17元。

工资福利待遇如何算

陈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称,原审按基本工资800元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当,应按月平均工资1785.5元计算。

7工伤保险中的本人工资应怎样计算?

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qq在线法律免费咨询:工伤保险条例中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缴费工资是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请问本人工资应怎样计算?

工伤法律咨询律师解答:你所说的问题中事实上包括三个概念: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基数、本人工资。

8贵州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的本人工资计算

贵州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六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那么,上述条款规定的本人工资怎么计算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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