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竞业限制在当代社会中已经变得很常见,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可是,很少有人知道,工资福利包括竞业限制补偿金吗?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2经济补偿金计发时的月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吗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的离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金计发时的月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吗?经济补偿金究竟是如何计算的?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离职前工作不满12 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受“双封顶”限制: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不超过12 年。
3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外,还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那么企业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呢?
一、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工资遭克扣,要是主动辞职有补偿吗,离职经济补偿最多能领多少有的公司想要让员工主动离职,就会使出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员工只要有一点错误就会被公司克扣工资,那这样的行为公司是否违法,员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由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工资遭克扣,要是主动辞职有补偿吗,离职经济补偿最多能领多少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在被公司克扣工资及销售提成的情况下,王女士愤然辞职,但心有不甘:辛辛苦苦工作了十余年,难道就这么算了?所幸,她找到了楚天都市报公益律师团,并在公益律师的帮助下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昨悉,经仲裁委裁决,公司得向王女士支付11万余元。
35岁的王女士于2001年5月入职武汉一家保险公司,在营销部任职,每月除工资外,还有销售提成。2015年,因公司克扣其工资及销售提成,她于年底向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公司克扣其工资及销售提成且无年休假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此后,她未上班。
员工工资遭克扣,要是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5经济补偿金基数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很多HR朋友纠结于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规定做个分析,看看经济补偿金基数到底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上规定,经济补偿基数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工资是应得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四
6经济补偿金中工资的计算基数?提问:我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部分员工解除合同,员工李某因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我公司每月实发给李某的工资为2000元,李某工资由基本工资1600元+加班工资200元+岗位津贴200元组成。李某要求按照20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而我公司认为应当按照16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请问我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律师解答:
贵公司和员工李某的争议在于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如何确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
7计算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的确定很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时往往因经济补偿的计算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通常是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由于对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基数理解不一,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
8经济补偿金的基本工资该如何确定实际操作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还是实得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许多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我们通过以下三个问题来进行分析。
1、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基数是否要计算“年终十三薪”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终奖十三薪”是奖金的性质,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在对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基数进行计算时,应当将劳动者年终奖十三薪计算在“前十二个月工资”之内。
2、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基数是否能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而用人单位每月为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货币性收入,当然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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