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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的分类,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2018-09-04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工伤赔偿中的护理费常识,包括概念、分类、计算标准公式和相关法规。

【阅读导航】

一、护理费的概念

二、护理费的分类

三、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五、护理费计算公式

六、相关法规

【正文】

一、护理费的概念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二、护理费的分类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1.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1.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1.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1.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2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1.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1.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2.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3.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3.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2.1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1.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1.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2.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4护理费有哪些类别

在住院期间,病人的伤势较重,而家属又没有时间的情况下,只有请护士帮忙进行照护,当然这些都不是免费的,是需要收费的,那么什么是护理费?护理费有哪些类别?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护理费的相关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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