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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单位改革时间表

2018-09-27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新条例规定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除了特殊岗位人员由上级任命外,其他人员应该从社会招聘。对于这个人事聘用的新规定,大家怎么理解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知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2005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在此基础上,《条例》明确要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2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案例综合分析

用仲裁方式解决人事争议是一种制度创新,它引入了司法审判和民商仲裁的某些理念、程序和方法,比较充分地发挥当事人独立、平等、协商的主动性,以通情达理的沟通与对话,平和磋商的庭审方式,通过法律、道德、情感等综合手段,公平、合理、规范、低成本地解决人事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人事部从1996年开始建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近几年累计处理人事争议案件近600例。

近3年的仲裁申诉案件当事人70%以上是中高级知识分子,涉及工作权、人格权、自主择业权、报酬权的争议,对抗性较强,调解结案率低而裁决率高,绝大多数人事争议案件由个人提起。

案件数量有增减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聚集着众多的知名院、校、所、社、馆等机构及大批高层次人才,是国家教科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影响。1996年人事部开始建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肩负处理这些单位人事争议的重要职责。

10年来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中心组建以来,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围绕大局,服务改革,以人为本,寓仲裁于服务,努力做到程序公正、结果公平、服务上乘,切实维护了当事

3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人事争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调解委员会是事业单位调解本单位人事争议的组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同级政府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第三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

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因辞职、辞退发生的争议;

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之间因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聘用合同履行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第四条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调解本单位内发生的人事争议;

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4事业单位人事编制新政策

事业单位人事编制主要有两类,一是:普通事业编制和工勤事业编制;二是:挂靠事业单位的企业员工。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的知识。

事业单位人事编制

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合同关系”,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关于建立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的通知

各乡、街道,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

为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事业单位人事纠纷,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建立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是及时处理人事争议、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大多数争议均可通过调解解决。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人员聘用制的全面实,施,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出现或将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人事纠纷,矛盾的主体、内容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纠纷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干扰乡、街道的中心工作.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尽快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作用,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显得尤为迫切。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建立健全调解制度、调解组织

为广泛有效地开展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在我市建立起自下而上、组织健全、程序规范的人事争议调解制度。要求我们应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特点和多数职工希望的解决人事争议意愿的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全区有条件的事

6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关系

怎么理解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呢?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关系的知识。

一、人事代理,是委托当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二、新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社会保险等交由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新录用的使用、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由用人单位负责。

三、新录用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用人计划,经招聘录用的符合要求的人员。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并有试用期,期满后签定聘用合同,时间为1—3年,期间如年度考核不及格,单位不再聘用,本人自谋职业;解除合同人员,原身份不变,由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转介手续,其工龄计算按国家政策规

7事业单位人事调动手续

事业单位人事调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事业单位人事调动有哪些手续呢?如何办理事业单位人事调动手续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公务员、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主要有:一是工作需要;二是解决夫妻分居。

公务员调动的程序:

第一步用人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二步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步如同意调动报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第四步如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第五步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

8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

什么是人事争议?人事争议会有哪些存在类型呢?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呢?怎么样预防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发生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人事争议的概念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人事权利和履行人事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它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人事争议主体必须是已经建立人事关系的双方,即一方是事业单位,另一方是该事业单位的职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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