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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士兵服役

2018-10-01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士兵服役条例》对士兵的军衔作了如下规定: 第十五条 士兵军衔按军级分为: 士官: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第十六条 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士愿兵役制士兵: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

2有关法规对现役士兵的奖惩有何规定?

《士兵服役条例》对士兵的奖惩作了如下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在作战和训练、执勤、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士兵,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奖励。第二十九条、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奖励。对荣获二等功以上、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士兵,其军衔或者级别,可以提前晋升。第三十条、对违犯纪律和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

3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向什么机关投诉?

根据《士兵服役条例》第四条、《军官服役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九条和《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律的有关规定,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所在部队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和安置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诉。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投诉。

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黑政发〔〕9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的实施意见

黑政发〔2013〕9号  发文时间:2013-08-2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和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

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退伍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复员士官,地方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部队发给其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发给其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5国家优抚政策 烈士子女入公办学校免交学杂费

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可免交学费、杂费。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出台了《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可获得优待的对象包括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其中,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20分投档。

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6有关法规对士兵的退出现役有何规定?

《士兵服役条例》对士兵的退役作了如下规定:第四十四条、士兵服现役期满,一般应退出现役。义务兵超期服役期满未被选取志愿兵的,必须退出现役。志愿兵服现役满十七年或者年满三十五周岁,除个别具有特殊专长、经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外,一律退出现役。第四十五条、服现役期限未满的士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的,经师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现役。第四十六条、战时,士兵因伤病住院治疗后,...

7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士兵退役移交安置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财务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司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后、总装司令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院务部,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训练部,武警部队司令部: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军地各级依据相关法规,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较好地保障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有序推进。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军地各有关部门也反映了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及时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落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和志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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