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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伤亡补偿

2018-10-02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条诠解]

本条是关于在离婚问题上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别保护的规定。

本条是对1980年《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修改。

1.现役军人的婚姻应予以特殊保护。

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别保护是由军人的特殊地位决定的。人民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柱石,担负着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神圣职责。对于现役军人的利益,应当予以特殊保护,以免涣散军心,瓦解斗志。这种特殊保护是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是巩固部队、巩固国防、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问题,是拥军优属的重要内容。坚持保护革命军人的婚姻家庭符合革命军人的利益,也符合现役军人配偶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2.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内涵。

现役军人的范围是指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战士。退伍、复员、转业的军人以及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围。

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自己的配偶为军人而自己为非军人的一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方不一定是女方。凡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不适用本条的特殊规定。

2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军人离婚已经成为很常见的社会现象,法律规定,要与军人离婚,特别是与现役军人离婚,必须征得军人本人的同意,由此可见,法律保护军人婚姻。

网友提问:

如何与军人离婚,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白城律师解答:

3离婚时夫妻中军人一方的复员费和个人伤亡保险金是否应当分割

基本案情

李卫国在1995年自己20岁时应征人伍。2000年,经人介绍,李卫国与崔娟相识,双方于2000年12月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2003年,妻子崔娟起诉离婚,但法院以军人一方的李卫国不予同意为由,驳回崔娟的起诉,不予立案。此后,双方感情并没有好转,甚至到了分居的地步。2005年,李卫国从部队复员回老家,获得复员安家补助费、复员生活补助费和复员回乡差旅费共计人民币2万元。夫妻长期的矛盾也使李卫国心神疲惫,李卫国希望复员后能结束这段不美满的婚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在2005年10月,李卫国找到妻子崔娟,协商离婚事宜。

崔娟表示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双方寸步不让,崔娟认为2万元复员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应当予以分割,一人一半;而李卫国则认为复员费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另外,李卫国在部队服役期间,曾经因公负伤,

4军人伤亡保险金离婚时如何分割

军人,一个相对神圣的词语,军人的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选择当一名军人,就少不了受伤甚至死亡。军婚,和普通婚姻不同,法律也偏向于保护军人。但如果军婚实在无法维持,只能离婚,那军人的伤亡保险金该如何分割呢?接下来由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军人伤亡保险金离婚时如何分割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3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14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

5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如何补偿

一、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是不是只能归军人一方?

军人经济适用房是军队在住房制度改革时对军人的优待措施之一。因此,在军人离婚时,很多人会认为军人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应归军人一方所有。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因此,确定军人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需要解决的就是离婚房产归谁的问题。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婚前购买,属于军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的,在双方没有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适用房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

6国家承担军人伤亡保险的资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军人保险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专门就军人生活待遇所立的第一部法律。

全军军人保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总后勤部财务部部长孙黄田表示,军人保险法着眼实现军人服役期间伤亡有补偿,退役后养老、医疗有保障,依法保障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保险待遇,必将更好地促进官兵扎根军营、安心服役、献身使命。

军人保险法规定,军人因战、因公死亡的,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死亡保险金。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军人保险法明确,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财政承担,调整为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对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在军地保险衔接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出相应规范,保证军人退役后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规定,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7军人的伤亡保险金是军人的个人财产吗?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属于军人个人财产。

8军人伤亡保险是怎样的

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承担着保家卫国的使命,因此如果发生伤亡应该由国家承担。但是国家为分担责任,会给他们买军人伤亡保险,那么,军人伤亡保险是怎样的呢?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用。

1、什么是军人伤亡保险?

军人伤亡保险,是对因战、因公死亡或者致残的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给予经济补偿。军人伤亡保险待遇享受对象为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该项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

2、享受条件和给付标准有哪些?

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死亡时,其法定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领取一次性死亡保险金。军人死亡保险金给付标准,由总部定期公布,目前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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