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青海省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自查工作,历时一个月,全省各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行动,认真按照自查细则,对本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台账资料以及建筑施工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自查。3月初,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向部际联席会议报送了青海省自查情况,自查工作圆满完成。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市州、各成员单位狠抓落实,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为重点,坚持防欠与清欠相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2017年2月7日,青海省做法得到人社部邱小平副部长批示肯定;2018年2月26、2月13日,《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分别对青海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情况、青海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全省上下正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治理拖欠方面。建立完善欠薪责任约谈、欠薪抄告、欠薪企业“黑名单”、媒体曝光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努力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治欠保支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严查欠薪违法案件等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和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所在地区欠薪问题突出导致农民工上访的地区、责任人进行约谈;向欠薪积案较多的市州政府下发《农民工欠薪案件抄告通知书》;向公安机关移送恶意欠薪案件15起。为2.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亿多元,清欠率达98%,完成了清欠目标任务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受理、拖欠人数、拖欠金额、群体性事件“四下降”的目标,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二是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制定印发《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失信惩戒办法》,在全省1792家企业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其中:评定A级企业239家,B级企业1538家,C级企业15家。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分类动态监管,并建立失信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依法开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先后4次对33家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2017年,青海省劳动保障信用建设工作在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上受到人社部领导的表扬。
三是执法监察方面。2017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7千余家;先后抽调人社、发改、住建、交通、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由副厅级干部带队深入8个市州和部分区县,分5个批次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400余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人社部开展的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中,青海省取得了96.5分的好成绩。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促进了劳动保障各项政策的落实。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方面重点抓好“四个制度落实”,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障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另一方面,重点查处“四个不为”问题,即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工作组织不到位,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坚决按规定严肃问责。二是突出“两重”加大清欠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限时化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三是加大精准治理力度。对新建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分账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完善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实施部门联动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加大欠薪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五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把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纳入“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六是积极做好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全省治欠保支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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