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当前因建设工程行业自身的特殊性,领域内劳动用工混乱所引发的欠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已成为欠薪“重灾区”。海盐县近年来立足打造“无欠薪海盐”示范品牌,积极探索创新建设领域清欠管理思路,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该县建设领域群体性欠薪案件共发生7起,涉及农民工67名,涉及金额63.55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0.00%、95.50%和97.37%,农民工上访、集访情况发生率明显下降,未发生因包工头携款潜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一、突出政府主导,源头预防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一张卡”。在全市率先试点推出“农民工工资保障卡”,该卡是集考勤卡、工资卡于一体的多功能一卡通,卡内包含了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农民工只需在进场作业前持卡在打卡机上刷卡,即可完成考勤,代替原来传统的人工口头点名,有效保证了考勤的真实性和正确率;同时农民工每月的工资由银行直接发放至该卡中,跳过经由班组长发放给农民工工资的中间环节,有效降低班组长恶意克扣工资或携款潜逃的情况发生。农民工工资保障卡在县域范围内通用,如果建筑工人更换工地,只需向新工地项目部报备即可,减少了工人因调动工作频繁换卡带来的诸多不便。自2017年9月推出农民工工资保障卡以来,该县共有127个建筑工地的工人实现了“打卡”上班。
二是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一专户”。为防止农民工工资款被挪用、被侵占问题的发生,该县从紧盯工资发放源头,实行各工程项目工程款与工资款相分离,要求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均需按项目在县内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保证建筑工人的工资款于每月15日前通过专户将工资款直接划拨到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有效杜绝了工程款和工资款的混淆,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该县自2016年7月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以来,各建筑业企业已开设专户242户,累计到位资金33884.96万元,累计通过专户拨付农民工工资22098.65万元。
三是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管“一督查”。该县于岁末年初建设工程领域欠薪案件多发之际,加强对县域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特别对当前新农村建设、小农水建设等政府工程进行认真检查。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工程款、工资款两条线支付存在专户资金不到位以及不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由县领导组织项目所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集体约谈,26个政府投资项目经约谈后提交整改情况、银行转账凭证等书面材料,目前县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协调银行参与,政银共治得到有效优化
一是推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项目在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与商业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协议,农民工工资由商业银行统一代发,项目开户行每月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将工资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目前该县工商银行、建行、农行、工行及农商银行均开通了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业务,并为减少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推行阻力,经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工商银行等部分商业银行直接免去因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开户行不同所产生的转账费用。
二是研发专户安全管理系统。以工商银行为试点,通过联合浙江省分行共同研发工银聚资金管理平台和施工企业网银高级财务室系统,各建筑企业仅需落实1名监管员,填写相关信息注册登录后即可在线进行农民工工资的确认和发放。同时为进一步保障专户资金的安全,工行还在柜面平台加强专户资金动向监管,专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功能,不能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及各类缴费支付,仅能用于拨付农民工工资,充分保证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的安全。
三是探索专户资金监管体系。目前该县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通常是一个实体账户下以各项目为单位在划分出若干个虚拟账户,一旦建筑企业因债务纠纷被诉,专户也将面临被查封冻结的风险,将导致专户中农民工工资款受到牵连无法按时发放。为此,该县人民银行和其他相关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构建专户资金监管体系,旨在通过资金池、顶点账户等方式,实现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确保在建筑企业专户被擦查封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能优先保证。
三、督促企业落实,重点领域得到有效管控
一是突出“源头管理”,实现用工人数清。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据可依,也为提升自身劳动用工规范性,建筑施工企业在雇用农民工过程中,依法与农民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其从事的工作岗位做出明确规定,将每个班组、每个工种的工人以合同形式牢牢固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保证施工现场人员明晰。同时进一步完善日常考勤制度,通过口头点名、指纹考勤、刷卡报到等形式,提高人员考勤的真实性,该县县域内部分本土大型建设公司主动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推出实名制考勤脸部识别系统,真正让“刷脸考勤”进入建筑工地,系统能实现对现场不同工种施工人员的分类分组,既避免了人工考勤带来的代班、混组等问题,也能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提供正确依据。
二是突出“过程跟踪”,实现工资金额明。落实四方监管制度,凡在该县范围内承接项目的施工单位务必签订工资支付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作为施工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即建设单位负责对拨付的农民工工资款及工资支付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负责审核项目部每月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的真实性,并向项目所在地镇人社所登记备案;人民银行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工资款流向,通过四道环节的层层把关,从源头上预防了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也杜绝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款一发了之、对款项最终去向不明的问题。
三是突出“兜底保障”,实现欠薪处置快。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告示牌,明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等基本信息,同时主动公示施工人员的每月工资支付情况,并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建管局的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为遭遇欠薪的农民工提供第一时间的维权途径。建立工资专管员制度,每个项目部确保配有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劳资管理员,劳资专管员重点做好项目部的劳动合同、考勤、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本台账管理等工作,保证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可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供清楚的劳动用工台账,配合其快速、高效地调处解决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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