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广西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为20%

2018-10-19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近日,广西印发通知,从2018年2月1日起,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为20%。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原来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调整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调整为16元、14元、12.5元。一类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二类适用地区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三类适用地区为各县、各县级市、自治县。

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增幅为20%,主要根据近年广西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及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广西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至今已达到调整时间的上限。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