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外出加班受伤是否算工伤,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

2018-10-27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休息日临时外出加班受伤是否算工伤

丁某系某啤酒销售公司销售代表,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发、维护销售网点和处理客户投诉。2010年8月22日系丁某的休息日,其在家中接到客户电话投诉,反映啤酒瓶内有污垢。丁某了解情况后,立即驾驶助动车赶赴客户经营场所处理投诉事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

事后用人单位认为丁某该次受伤不属于工伤,拒绝为丁某申请工伤认定。丁某于2011年1月20日以个人名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过调查核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丁某受伤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该局的工伤认定结论,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维持认定结论。

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

本案主要争议分歧是丁某此次外出是否属于因工外出?各方观点及主要理由:

1、职工方申请认定工伤的主要理由:

本案中职工丁某认为其受伤情形经过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应当认定为工伤

2、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主要理由:

加班不成立。根据用人单位规定,员工加班需要履行相关手续,事发当日是丁某的休息日,而丁某当日并未向单位提出过加班申请,其外出过程不能作为加班。

临时指派不成立。事发当日单位领导未临时指派丁某外出工作。丁某当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在执行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过程中。

3、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的主要理由:

当日客户向丁某电话投诉事件属实,并且从该客户处了解到丁某对于投诉一贯处理及时,不分工作日或休息日,都会上门处理;

丁某的主管证明该客户是丁某的重要客户,一贯由丁某自己维护,无需用人单位指派相关工作;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丁某家至客户处的合理路线上。

结合上述事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丁某受伤事故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4、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的理由:

丁某系用人单位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基于维系客户的目的,在休息日外出处理客户投诉,符合用人单位利益。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丁某的受伤事故情形属于工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所以,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决定,本案完结。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算工伤工伤认定是否算工伤工伤算工伤工伤是否算工伤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算工伤是否算工伤算工伤是否算工伤工伤认定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