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参保人员病退申请流程


最新参保人员病退申请流程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病退申请
二、办理单位: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三、事项编码:FZ01LB-JF-023-2
四、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五、法律依据:
1、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病残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函〔2007〕318号)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关系后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批复》(闽人社文〔2014〕191号)
六、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
七、办理条件:
原国有企业、原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在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材料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办理病残提前退休。
八、申报材料:
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
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福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若办理过双确认或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9、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0、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11、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九、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科室):
市社保中心养老待遇核算科
十四、办理地址: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晋安区后浦路6号)
十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十六、联系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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