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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购买商品房(以其他房屋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6-12-14 08:00:08 无忧保
购买商品房(以其他房屋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5月版)一、所需资料主要资料内容原件复印件资料来源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2申请人准备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2申请人准备3申请人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2份)2申请人准备4购房地及贷款地的房屋情况证明(2015年8月起免除)11房管部门出具5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1开发商提供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2开发商提供7不少于购房款要求成数的已付款发票2开发商提供8抵押人房屋的评估报告2评估公司出具9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2申请人准备10抵押人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2份)2申请人准备二、办理程序1、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及上述资料到抵押物座落地公积金机构申请。2、持审批通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3、贷款手续履行完毕,受托银行放款到售房单位。三、温馨提示1、本类贷款仅限公积金非签约按揭楼盘。2、以上资料需审查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纸张类型为16开纸)。3、贷款申请时效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情况证明》、《单身证明》不超过3个月。如果证明发生变化,须重新提供。4、如果申请人是单身,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5、申请贷款前,可先支取申请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四、联系电话委托贷款科2222357、2703168顺庆区2667668高坪区3351131嘉陵区3881248阆中市6306606南部县5379069西充县4559299营山县8211212蓬安县8604326仪陇县7227010四川天成评估公司0817-2814281、18080332205、15281791619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摘要(2015年5月版)▲贷款对象:凡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限额:最高贷款限额为4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到期原则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的,可延长1-10年。▲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基准利率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0%)1-5年(含)2.75%/年3.025%/年5年以上3.5%/年3.85%/年▲贷款成数:首套房贷二套房贷贷款成数8成7成▲可贷额度:先计算并判断可贷额度(房价×成数+提取)≥房价房价-提取(房价×成数+提取)<房价房价×成数贷款可贷额度还要受个人征信、贷款年限等因素影响。▲还贷方式:按月等额本息、按月等额本金。以上信息随政策动态调整,最新详情请访问中心网站:www.nczf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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