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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缴纳“五险一金”后的受益方式

2017-02-10 08:00:01 无忧保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能享受什么待遇?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的累计百分比(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计发月数(因退休年龄不同,计发月数也有所不同)。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缴费N年,则计实际缴费年限的累计百分比为N%。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2)死亡待遇: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 领养社保退休金的死者的直系亲属符合生活困难补助费,按当地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核算6个月的工资发放。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参保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的,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保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缴纳满1个月的,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生效;缴纳累计满6个月的,可用于报销看病医疗费用;缴纳累计满25年的,职工退休以后可终生享受。这里要说的是,职工使用医保报销看病医疗费用的比例,是因地、因人、因病乃至于因医院而异的,详细信息大家可以前往工作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查询。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职工在非本人意愿下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并有求职意愿的,在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并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下,可于60天之内前往劳动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参保单位需提供辞退职工的证明,而职工若获得经济补偿金,也需按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失业保险金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因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费用主要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参保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按伤残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被保险人工伤评残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依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3)因工伤死亡的: 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用人单位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用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其中,生育津贴不仅仅女职工可以享受,男职工配偶生育的,如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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