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外地也能享受“五险一金”吗?


郭先生是外地人,从1992年起便来到大连一家供热公司干技术工作至今。虽然在单位干了十几年的活儿,但郭先生每月只有单纯的岗位工资,其他大连本地员工享有的各种保险待遇一概没有。另外,不但双方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劳动合同,郭先生手中连工资条都没有。“我都是直接领现钱,在财务的表格上面签个字就行了。”郭先生说。虽然自己也曾经问过单位领导,但对方答复他不属于单位正式聘用员工且户籍在外地,所以没有保险等待遇。
自从《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郭先生开始合计公司给自己的待遇是否合理:难道就因为自己是外地人,各种保险待遇就没有了吗?如果应该有,那么他将通过何种途径讨要呢?
律师解答:郭先生所在单位提出的拒缴理由是不成立的,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只要向企业提供劳动便应依法享有各种保险待遇,和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无关。这些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具体指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有的劳动者不涉及)和住房公积金(非法定)。针对户籍在外地的员工,有关部门也已对具体缴费过程出台了相关的操作办法。郭先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申请争议仲裁,讨要应得待遇。
同时,由于该单位至今尚未和郭先生签订劳动合同,郭先生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违法不签合同要付双薪”的规定,向单位讨赔偿金。
不过,郭先生在正式申诉前应搜集自己与单位劳务关系的有力证据,包括证人(必要时可出庭作证的)的书面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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