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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7-02-17 08:00:01 无忧保
8月23日讯: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今年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今年缴费相比去年有不少变化,人社局工作人员还介绍了具体缴费基数计算方法。2016年度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据了解,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和待遇计发等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通知》(内社险发〔2016〕18号)公布,我市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依据为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23元。此外,根据市统计局《关于2015年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劳动工资年报反馈数据的报告》(呼统发〔2016〕23号),我市2016年度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为我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74.8元。 具体如何计算呢?据介绍,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12)来确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474.8元的60%的参保职工,按4474.8元的60%核定缴费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474.8元的80%的参保职工,按4474.8元的80%核定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474.8元的60%,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474.8元的80%,但低于4474.8元的300%的,据实核定缴费基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474.8元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失业保险以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据实核定。 1 2 3 4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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