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现在梅州都在做申报缴纳2016社保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职工社会保险费,那么这样就有人在问了2016年梅州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梅州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2元;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向职工公布。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资上限为16575元,下限为2408元。
(二)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6575元,下限为2701元。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按4502元申报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3506元,低于13506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23%,其中单位15%、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按20%(全部由个人缴纳);
失业保险:1%,其中单位0.8%、个人0.2%;
医疗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8.3%,其中单位6.3%、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按8.3%(全部由个人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3元,其中单位8元、个人5元;
工伤保险:按《关于调整梅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人社〔2016〕64号)的规定,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至八类行业0.5%(全部由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0.5%(全部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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