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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各险种具体办事流程


(一)职工养老保险
1、办理地点参保单位社保登记、变更、注销、年检、个人关系接续等在所属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工资、缴费、增员、减员、停保在所属地的地税部门办理。
2、申领养老待遇程序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16日至30日,填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携带个人档案、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存折等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待遇核发科申请办理。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参保流程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村(居)委会填写《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邮政储蓄网点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就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个人参保可即时领取银行存折,集体参保由村(居)委会统一发放银行存折),次年开始由银行自动划扣缴费。
2、申领养老金流程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邮政储蓄银行填写《待遇申请表》后,办理待遇领取。
(三)失业保险
参保人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到所在地社保局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四)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需填写《湛江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镇(街道办)计生部门签署计生审核意见,并根据申请待遇项目不同分别提交以下资料
1、女职工生育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1)产道分娩或剖宫产证明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5)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1)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加盖公章);
(3)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复印件。
3、男职工申请看护假期补贴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参保人本地活期银行存折复印件;
(6)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7月14日前生育需提供)。
(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异地就医登记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长期居住外地的退休人员或单位外派驻外工作(学习)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1)申请资料异地户口(或居住证/暂住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需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凭以上申请资料,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申请,五县(市)参保人到五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人可选择异地两家医保定点医院作为异地就医登记的定点医院,经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生成《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参保人凭表享受异地就医登记待遇。
另外,随子女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退休人员,无异地户口的,凭子女的异地户口以及有效的关系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外派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的,凭单位证明材料申请。
2、门诊特定病种
(1)申请时间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11月份(本年7月份、次年1月份可查询)。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病种全年均可申请(7个工作日后可查询)。
(2)申请资料①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②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两年内的其中一次住院病历);③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的需提供一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经审核审批,并录入社保信息系统。符合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手册》,自生效之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3、异地复诊
(1)申请条件经市区三甲医院转院到市外医院治疗出院后,需再次回院治疗;第一次市外就医出院后,因病情需再次回院治疗的。
(2)办理程序
①申请因病情需到市外医院复诊的,带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提交申请,由本市转市外就医的需提供本市三甲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②审批由医保科核定后,审批并备案。
③如办理后超过三个月未复诊,需到我局职工医保科延期续签。
4、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职工医保参保人凭身份证、《住院手册》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参保人只需结清个人自付费用。
5、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异地公立医院、定点医院住院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先由参保人垫支,出院后,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待遇核发科申请报销,各县(市)参保人到所属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报销所需资料
①医疗发票
②住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③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④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的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参保人湛江本地开户银行存折(储蓄卡)帐号复印件
⑥个人意外受伤住院报销需相关证明并经调查审批,治安、刑事案件或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报销另需公安、交警或法院的证明并经过审批。
(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异地就医登记
(1)申请条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长期居住外地的或长期在外务工的
(2)受理时间全年正常工作日均可受理申请,随到随办。
(3)申请资料异地户口(或居住证/暂住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需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报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凭以上申请资料,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科申请,五县(市)参保人到五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人可选择异地两家医保定点医院作为异地就医登记的定点医院,经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生成《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参保人凭表享受异地就医登记待遇。
另外,投靠配偶或子女的,提供配偶或子女的异地居住的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和双方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机关或村居委的相关证明)
2、门诊特定病种
(1)申请条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符合湛劳社〔2009〕83号文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2)申请时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11月份(本年7月份、次年1月份可查询)。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病种全年工作日均可申请(7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结果)。
(3)申请资料
①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②近期住院病历(两年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医院公章);
③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的需提供一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4)受理申请申请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持近两年个人住院病历,并填写《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由本市二类以上定点医院两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审核其申请资料并提出鉴定意见,然后到医务科盖章。市区参保人送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并集中市社保局审批,五县(市)的直接由五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录入社保信息系统。
(5)审核审批市社保局组织医学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再由市社保局医生进行复审,最后经科室领导及分管局领导审核审批,并录入社保信息系统。
办理手册经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后,符合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手册》,自生效之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3、异地复诊
(1)申请条件经五县(市)人民医院或市区三甲医院转院到市外医院治疗出院后,需再次回原院治疗;第一次市外就医出院后,因病情需再次回原院治疗的。
(2)申请时间全年正常工作日均可申请(办理复诊手续有效期为三个月)。
(3)提交资料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市转市外就医的需提供本市三甲医院或五县(市)人民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4)办理程序
①申请因病情需到市外医院复诊的,带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提交申请,由本市转市外就医的需提供本市三甲医院或五县(市)人民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②审批由待遇核发科和城乡居民医保科共同核定后,审批并备案。
③如办理后超过三个月未复诊,需到城乡居民医保科延期续签。
4、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参保人只需结清个人自付费用。
5、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异地公立医院、定点医院住院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先由参保人垫支,出院后,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待遇核发科申请报销,各县(市)参保人到所属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报销所需资料
①医疗发票
②住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③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④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的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参保人本人或能证实属于家庭成员的湛江本地开户银行存折(储蓄卡)帐号复印件。
⑥个人意外受伤住院报销需相关证明并经调查审批,治安、刑事案件或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报销另需公安、交警或法院的证明并经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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