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办指南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办
一、政策依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通知》(粤府[2006]96号)
二、申请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长期养老待遇条件的参保人。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有申请人本人签名和打手印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
四、办理流程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办理需要盖单位公章)及提供以上材料。
五、办理地点参保地社保局待遇计发科(股)
六、办理时间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七、联系电话336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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