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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2017-02-22 08:00:01 无忧保
一、 如何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购买一手期房,应向受托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并在相应网点办理贷款手续。办理流程 (二)职工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办理流程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认定标准 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限 《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职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即当职工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办理手续的时间。   四、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二) 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三) 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四) 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五) 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六) 《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七) 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办理场所各受理网点 五、贷款可贷额度计算 (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80万元。 3.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库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 5.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六、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二)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七、组合贷款的首付款要求 职工就同一房产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八、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 九、还款方式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 (一)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等额法”。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 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广州银发〔2015〕154号),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5%下调至3.25%,下调0.25个百分点; 二、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 %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 以贷款50万元、期限20年计算,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比商业贷款节约利息支出约12.42万元。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贷款利率计息。 十一、申请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提前还款日期为每月的固定还款日,当月提前还款不成功,可在下月再次申请。 (一)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受理网点审批→中心审批→偿还贷款本息→提前还款申请表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并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和提前还贷日期→受理网点审批→中心审批→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还款申请表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二)申请条件 1.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且还款时间满1年以上; 2.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3.申请人在提前还款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4.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三)申请时间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天以外的时间内提出申请(5天限制期); (四)办理地点各受理网点 十二、申请展期 (一) 借款人在以下情况可申请展期 1.收入情况严重下降; 2.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等情况。 (二)按以下要求申请 1.展期后不能超过最高贷款期限; 2.借款人提供需要展期的书面材料; 3.在还款满1年后才可提出申请; 4.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日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天限制期); 5.借款人需填写展期申请表,本人签名确认及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6.审核通过后,即时按新的还款期限计算月供款。 十三、申请缩期 借款人如需申请缩短贷款期限,按以下要求申请 (一)可单独提出缩期申请,也可与部分提前还款一并提出申请; (二)还款满1年后才可提出申请; (三)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天以外的时间内提出申请(5天限制期); (四)借款人需填写缩期/部分提前还款申请表,本人签名确认及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五)审核通过后,当月正常还款成功后,下一个还款月按新的还款期限计算月供款。 十四、申请还逾期 借款人如需要偿还逾期贷款,按以下要求申请 (一) 确保账户足额; (二) 与受理网点联系,由受理网点经办人员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还逾期操作; (三) 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日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天限制期); (四) 可申请偿还1期或全部逾期贷款。 十五、申请更换供楼账号 借款人如需要更换供楼账号,按以下要求申请 (一) 只能更换主申请人的供楼账号; (二) 借款人需填写一般变更申请表,本人签名确认及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三) 借款人提供新的供楼账号,并扫描至系统中; (四) 在成功放款后才可提出变更申请; (五) 在固定还款日及前2天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天限制期); (六) 审核通过后,即时按新的供楼账户执行。   十六、申请变更还款方式 借款人如需要变更还款方式,按以下要求申请 (一)在成功放款后可提出变更申请; (二)借款人需填写一般变更申请表,本人签名确认及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三)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日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天限制期); (四)审核通过后,即时按新的还款方式计算月供款。 十七、申请变更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 借款人如需要变更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可按以下要求申请 (一)借款人联系受理网点,向受理网点提出变更申请; (二)由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在贷款业务系统“贷前变更—般信息修改”中修改。 (三)操作后即时生效。 十八、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适用期限 根据《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该笔贷款使用的上浮利率适用于从起息日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期间。 十九、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要求 已办理转移登记(即交易过户)或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二手楼均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流程,只有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借款人才能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否则公积金中心不受理此类贷款申请。 二十、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网点 (一)中心受理网点 1.天河区 咨询电话85503869 面签电话85503925 抵押办理8550350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服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3楼 2.荔湾区 咨询电话81304063 服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2层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3.黄埔区 咨询电话 服务地址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4.增城 咨询电话82689080(新塘)32851277(荔城)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服务地址新塘镇荔新13路73号新塘公积金分理处(农商银行)2楼;荔城街荔园路1号 5.花都 咨询电话36925521 面签电话36935112 抵押办理86707496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服务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5楼 6.番禺 咨询电话34606606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服务地址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2楼 7.从化 咨询电话37900985 办理抵押37900913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服务地址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93号 8.海珠区(即将设立) 咨询电话暂无 服务地址新港西路162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9.白云区(即将设立) 咨询电话暂无 服务地址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10.南沙区(即将设立) 咨询电话暂无 服务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二)银行受理网点 目前可以办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华就路12号19楼咨询电话12345   个人贷款利率以及等额本息法万元供款一览表 单位元 年限 期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下限利率 基准利率 月利率‰ 年利率% 月供款额 月利率‰ 年利率% 月供款额 月利率‰ 年利率% 月供款额   1     12   2.708 3.25 848.08 3.612 4.335 853.03 4.25 5.1 856.53   2     24   2.708 3.25 430.92 3.896 4.675 437.26 4.583 5.5 440.96   3     36   2.708 3.25 291.92 3.896 4.675 298.25 4.583 5.5 301.96   4     48   2.708 3.25 222.45 3.896 4.675 228.82 4.583 5.5 232.56   5     60   2.708 3.25 180.8 3.896 4.675 187.23 4.583 5.5 191.01   6     72   3.125 3.75 155.32 4.002 4.803 160.13 4.708 5.65 164.08   7     84   3.125 3.75 135.54 4.002 4.803 140.41 4.708 5.65 144.41   8     96   3.125 3.75 120.73 4.002 4.803 125.66 4.708 5.65 129.72   9     108   3.125 3.75 109.24 4.002 4.803 114.22 4.708 5.65 118.33   10     120   3.125 3.75 100.06 4.002 4.803 105.1 4.708 5.65 109.27   11     132   3.125 3.75 92.57 4.002 4.803 97.67 4.708 5.65 101.89   12     144   3.125 3.75 86.34 4.002 4.803 91.5 4.708 5.65 95.78   13     156   3.125 3.75 81.09 4.002 4.803 86.31 4.708 5.65 90.64   14     168   3.125 3.75 76.6 4.002 4.803 81.87 4.708 5.65 86.27   15     180   3.125 3.75 72.72 4.002 4.803 78.05 4.708 5.65 82.51   16     192   3.125 3.75 69.34 4.002 4.803 74.73 4.708 5.65 79.24   17     204   3.125 3.75 66.37 4.002 4.803 71.82 4.708 5.65 76.38   18     216   3.125 3.75 63.74 4.002 4.803 69.24 4.708 5.65 73.86   19     228   3.125 3.75 61.39 4.002 4.803 66.95 4.708 5.65 71.63   20     240   3.125 3.75 59.29 4.002 4.803 64.91 4.708 5.65 69.64   21     252   3.125 3.75 57.4 4.002 4.803 63.07 4.708 5.65 67.86   22     264   3.125 3.75 55.68 4.002 4.803 61.42 4.708 5.65 66.25   23     276   3.125 3.75 54.13 4.002 4.803 59.92 4.708 5.65 64.81   24     288   3.125 3.75 52.71 4.002 4.803 58.56 4.708 5.65 63.5   25     300   3.125 3.75 51.41 4.002 4.803 57.31 4.708 5.65 62.31   26     312   3.125 3.75 50.22 4.002 4.803 56.18 4.708 5.65 61.22   27     324   3.125 3.75 49.13 4.002 4.803 55.14 4.708 5.65 60.23   28     336   3.125 3.75 48.11 4.002 4.803 54.18 4.708 5.65 59.32   29     348   3.125 3.75 47.18 4.002 4.803 53.3 4.708 5.65 58.49   30     360   3.333 4 47.74 4.179 5.015 53.77 4.917 5.9 59.31   说明(1)本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5年5月11日开始执行。 (2)本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从2015年5月11日开始执行,表中的下限利率是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 (3)本表月供款额依据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 (4)本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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