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漳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申报医疗费、伤残待遇核定办事指南

2017-02-22 08:00:01 无忧保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申报医疗费、伤残待遇核定]   1.实施单位 漳州市劳保分中心   2.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3.事项编码 35060032010001006010004   4.法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细则》(闽劳社文[2004]353号)第四十一、四十二条;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闽政[2011]80号)第二十二至三十条;   4)《关于《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2]205号)第二点;   5).《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4]服227号);   6)《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322号);   7)《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综[2010]184号)第五点;   8)医保目录   5.办理流程 受理→标准审查→特殊环节→办结   6.特殊环节名称   1)疑难伤情审核及专家确认咨询;   2)复杂诊疗项目审核及专家建议;   3)到医疗机构调查取证 特殊环节时限29个工作日   7.申报材料   申报医疗费、伤残待遇   1)《因工伤残(亡)待遇支出核定表》;   2)医疗费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影像报告、手术扩创图、内置钢板产地产家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   3)工伤认定书原件或福建省工伤保险工伤职工轻伤医疗费报销申请表原件(轻伤提供);   4)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交通事故需另附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结论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先行支付的需提供《先行支付承诺书》;   7)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需提供工伤鉴定书原件;   8)旧伤复发申请表或异地治疗审报表或辅助器具申请表或康复治疗申请表或转诊转院审批表;   9)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①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结论通知书;②工伤保险等级变更审批表。 10)单位提供银行账户和开户名称。   8.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10.联系信息   10.1窗口电话2892021、2895571   行政救济服务热线2872052   10.2投诉电话2026633   10.3行政服务中心网址/表格下载/网上申报www.zzsldbzj.gov.cn   10.4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芗城区新浦路与元光南路交叉路口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

标签:   工伤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医疗费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