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个体工商户、民营(含外资、私营)企业缴费打单业务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民营(含外资、私营)企业缴费打单
事项内容
根据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向其提供征集月份的“全额收缴单”。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20号)
条件
专管员的身份证或者单位介绍信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申请材料
见条件栏
申请表格
(下载)
受理机关
养老保险处
决定机关
养老保险处
办事程序
二楼社保办事大厅10-11号窗口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政策说明
温馨提示“全额收缴单”每月打印后应及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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