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个体工商户、民营(含外资、私营)企业缴费打单业务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民营(含外资、私营)企业缴费打单
					
				
				
					
						
							事项内容
					
					
						
							根据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向其提供征集月份的“全额收缴单”。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20号)
						
							
					
				
				
					
						
							条件
					
					
						
							专管员的身份证或者单位介绍信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申请材料
					
					
						
							见条件栏
					
				
				
					
						
							申请表格
						
							(下载)
					
					
						
							
					
				
				
					
						
							受理机关
					
					
						
							养老保险处
					
				
				
					
						
							决定机关
					
					
						
							养老保险处
					
				
				
					
						
							办事程序
					
					
						
							二楼社保办事大厅10-11号窗口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政策说明
					
					
						
							温馨提示“全额收缴单”每月打印后应及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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