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潮州市申请特殊门诊待遇办事指南

2017-02-24 08:00:01 无忧保
 申请特殊门诊待遇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结算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2.《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暂行办法》(潮人社〔2011〕330号);3.《关于修改<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潮人社〔2012〕177号)。 办事对象 参保人员患有符合规定范围的指定慢性病或特殊疾病。 办理条件 参加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 1.参保就医凭证;2.病历证明及相关资料;3.近期免框一寸彩照。 承诺期限 当日 法定期限 无 业务表格 《潮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参保人员应携带上述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潮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下称体检表);2.参保人员凭《体检表》到指定的诊断医院进行体检鉴定,符合诊断标准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在《体检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存档备查,并打印受理回执交申办人作为办理门诊记帐手续或报销手续的凭证。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7、8、9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1楼结算科(0768-2357271)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标签:   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