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待遇
潮州市申请特殊门诊待遇办事指南


申请特殊门诊待遇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结算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2.《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暂行办法》(潮人社〔2011〕330号);3.《关于修改<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潮人社〔2012〕177号)。
办事对象
参保人员患有符合规定范围的指定慢性病或特殊疾病。
办理条件
参加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
1.参保就医凭证;2.病历证明及相关资料;3.近期免框一寸彩照。
承诺期限
当日
法定期限
无
业务表格
《潮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参保人员应携带上述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潮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下称体检表);2.参保人员凭《体检表》到指定的诊断医院进行体检鉴定,符合诊断标准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在《体检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存档备查,并打印受理回执交申办人作为办理门诊记帐手续或报销手续的凭证。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7、8、9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1楼结算科(0768-2357271)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