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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养老(失业)保险历史补录办事指南

2017-02-24 08:00:01 无忧保
 养老(失业)保险历史补录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信息审核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2.《关于使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潮社保〔1994〕11号);3.《潮州市职工社会失业保险规定》(潮府〔1994〕53号)。 办事对象 2003年1月1日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失业)保险人员 办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的在册职工 所需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册表》;3.《单位欠缴养老(失业)保险明细表》。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业务表格 《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册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由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将所需材料交经办人员核实;2.经办人员查实、核对手册登记的数据正确后,录入该员2002年12月底前的养老(失业)保险缴费记录;3.经办人员对录入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操作。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8号、10号窗口)—确认(8号至10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8号、10号窗口(0768-2357593)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标签:   养老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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