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养老(失业)保险历史补录办事指南


养老(失业)保险历史补录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信息审核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2.《关于使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潮社保〔1994〕11号);3.《潮州市职工社会失业保险规定》(潮府〔1994〕53号)。
办事对象
2003年1月1日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失业)保险人员
办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的在册职工
所需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册表》;3.《单位欠缴养老(失业)保险明细表》。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业务表格
《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册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由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将所需材料交经办人员核实;2.经办人员查实、核对手册登记的数据正确后,录入该员2002年12月底前的养老(失业)保险缴费记录;3.经办人员对录入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操作。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8号、10号窗口)—确认(8号至10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8号、10号窗口(0768-2357593)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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