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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办事指南

2017-02-24 08:00:01 无忧保
  事项名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   管辖范围市区内   政策依据《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河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冀劳社[2001]70号)   申报条件市内凡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申报材料身份证、二张一寸免冠照片。   申报办理程序委托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   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权限就业科委托市职介中心   承办部门东大街7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厅, 就业科,联系电话2037176;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清风东街3号,联系电话203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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