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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理

2017-04-09 08:00:02 无忧保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那么,沈阳事业单位交养老保险吗?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沈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一、事业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要件: 1、各级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各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 二、申报核定养老保险费 (一)缴费基数核定 办理要件: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汇总表》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内,当日办结(如单位有离休人员,在每月5日前办理)。 受理部门:各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二)申报核定和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 事业科按事业养老保险政策核定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打印《沈阳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核定表》,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到地税打印缴费票据后,到单位开户银行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事业单位之间调转 办理要件: 1、《聘用合同书》或《区县(市)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审批表》 2、《事业单位职工增减变动明细表》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内,当日办结。 受理部门:各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二)企业或个体调入事业单位 办理要件: 1、《聘用合同书》或《区县(市)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审批表》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3、《事业单位职工增减变动明细表》。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内,当日办结。 受理部门:市养老保险局事业处 (三)转到外市(含省直、行业) 办理要件: 1、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接收函》 2、《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 待转出单位、转入单位、转入地社保同意,并在《转移单》上加盖印章后,经办人员持《转移单》和《接收函》(一式三份)到事业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内,当日办结。 受理部门:市养老保险局事业处及各区(县)分局 (四)外市转入 办理要件: 1、《转移单》 2、《历年缴费明细表》 3、《聘用合同书》或人事部门手续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5、《事业单位职工增减变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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