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理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那么,沈阳事业单位交养老保险吗?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沈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一、事业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要件:
1、各级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各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
二、申报核定养老保险费
(一)缴费基数核定
办理要件: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汇总表》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内,当日办结(如单位有离休人员,在每月5日前办理)。
受理部门:各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二)申报核定和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
事业科按事业养老保险政策核定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打印《沈阳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核定表》,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到地税打印缴费票据后,到单位开户银行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事业单位之间调转
办理要件:
1、《聘用合同书》或《区县(市)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审批表》
2、《事业单位职工增减变动明细表》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内,当日办结。
受理部门:各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二)企业或个体调入事业单位
办理要件:
1、《聘用合同书》或《区县(市)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审批表》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3、《事业单位职工增减变动明细表》。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内,当日办结。
受理部门:市养老保险局事业处
(三)转到外市(含省直、行业)
办理要件:
1、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接收函》
2、《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
待转出单位、转入单位、转入地社保同意,并在《转移单》上加盖印章后,经办人员持《转移单》和《接收函》(一式三份)到事业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内,当日办结。
受理部门:市养老保险局事业处及各区(县)分局
(四)外市转入
办理要件:
1、《转移单》
2、《历年缴费明细表》
3、《聘用合同书》或人事部门手续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5、《事业单位职工增减变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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