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失业保险办理


● 办理地点:一楼大厅15号待遇支付(失业保险)窗口
● 办理时间:工作日
● 办理依据:
《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35号)
●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含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含其它提前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30日内经本人申请,可按月享受生活补助金待遇直至退休为止。
● 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生活补助金申请表》1张,表样可从安庆市社会保险信息网资料下载专栏(http://www.aqshbx.gov.cn/news.php?action=show&id=2311)下载
(2)失业人员人事档案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张
(4)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
● 办理时限:10日内,办结后次月发放
● 业务流程:申领人本人申请→办理窗口初审→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核退休年龄→社保局审批、发放→次月20日起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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