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对帐单打印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理


对帐单打印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保险关系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潮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使用<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潮社保〔1994〕11号)
办事对象
参保单位
办理条件
上年度已参保缴费并通过社会保险登记年度检验
所需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证》
承诺期限
无
法定期限
无
业务表格
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参保单位每年4月份后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到社保局经办窗口申领上年度的养老保险《对帐单》;2.经办人员审核发放《对帐单》;3.单位在《对帐单领取登记表》签名领取。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7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7号窗口(0768-2351702)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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