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理


事项名称: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办理机构:社保局待遇审核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613
办理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所需材料:
1、行政部门出具的《退休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本人本地开户的工/建行折或卡);
3、失业期间自愿不缴费的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失业证;
办理程序:在退休审批大厅一站式办理
办理时限:全年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过渡期结束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劳社发[2009]13号);
3、《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网上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61号);
4、《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
5、《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劳社发[2007]12号)。
收费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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