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2017-06-07 08:00:01 无忧保
◆项目名称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设定依据《关于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43号];◆申请主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为申请主体: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营并进行税务登记的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申请条件1、申请主体需新招用2014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本市户籍、毕业一年内初次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申请主体需与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3、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办理机构地点小型微型企业税务登记所在区县的就业促进中心◆办理流程及时间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2015年12月31日前,携带办理材料,向企业税务登记所在区县的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2、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核实,并在《申请表》签署受理意见后,提交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4、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应对拟发放补贴的小型微型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5、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公示通过的次月起,由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在一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将补贴划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专户6、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企业并告知原因。◆补贴标准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最长不超过一年◆收费标准不收费◆其他《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样张可向申请补贴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免费领取。◆办理时间 对应服务点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12333◆项目名称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设定依据《关于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43号];◆申请主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为申请主体: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营并进行税务登记的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申请条件1、申请主体需新招用2014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本市户籍、毕业一年内初次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申请主体需与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3、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办理机构地点小型微型企业税务登记所在区县的就业促进中心◆办理流程及时间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2015年12月31日前,携带办理材料,向企业税务登记所在区县的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2、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核实,并在《申请表》签署受理意见后,提交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4、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应对拟发放补贴的小型微型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5、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公示通过的次月起,由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在一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将补贴划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专户6、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企业并告知原因。◆补贴标准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最长不超过一年◆收费标准不收费◆其他《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样张可向申请补贴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免费领取。◆办理时间 对应服务点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12333

标签:   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