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017-06-07 08:00:01 无忧保
◆事项名称军人退役后将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地点军人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3、《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4、《关于转发<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2013)509号]。◆申请条件1、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办理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军队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注:1、已申报户籍登记在身份证申领期间,本人办理时只需提交(2)、(3)、(4)、(5)项办理材料;2、单位为已建立社保账户的人员办理时只需提交(3)、(4)、(5)项办理材料。◆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办理期限核实转入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办表格《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不需填写)◆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事项名称军人退役后将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地点军人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3、《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4、《关于转发》[沪人社养(2013)509号]。◆申请条件1、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办理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军队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注:1、已申报户籍登记在身份证申领期间,本人办理时只需提交(2)、(3)、(4)、(5)项办理材料;2、单位为已建立社保账户的人员办理时只需提交(3)、(4)、(5)项办理材料。◆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办理期限核实转入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办表格《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不需填写)◆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标签: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保险关系转移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