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一.待遇审核办理待遇审核需携带的资料:(1)离退休人员审批表;(2)身份证件或户口簿;(3)参保人员档案;(4)符合因病、特殊工种等政策性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提前退休的审批资料;(5)办理遗属增加人员应提供《离退休人员遗属审批表》、《离退休人员遗属增加表》。(6)办理一次性和其他待遇审核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等;(7)《离退休人员增加名册表》、《离退休人员减少名册表》和其他有关资料。二.社会化发放办理退休审核和待遇核定手续后,按各社保处规定的发放银行办理发放存折,次月进行社会化发放。新增退休人员还要到所在社区办理社会化管理基本信息录入。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