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不予支付生育保险的费用


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⑴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⑵因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费用; ⑶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医疗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⑷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⑸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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