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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单位办理登记时需提供什么材料?以及办理登记后如何缴纳社会保险?

2017-06-16 08:00:01 无忧保
答:登记时须提供:  ⒈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⒉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⒊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⒋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⒍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天津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查表》,并获取由分中心提供的与银行签定扣款协议所需的社保ID号。  登记后由参保单位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和社保中心提供的ID号到开户银行签定《社保扣款协议》,并于每月1-8日的工作日,携带公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与银行签定的《社保扣款协议》(首月参保提供)来分中心6-9号窗口办理申报缴费,3日内分中心进行扣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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