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社保费率调整期将再延1年


无忧保温馨提示:根据2010年8月5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延长我市部分社会保险费率调整期限的通知》,2009年《关于调整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的公告》的调整期限将由原来的2009-2-1至2010-2-1,顺延1年,即从2010-2-1至2011-2-1日。综合医疗保险调整前:6.5%+2%=8.5%调整后:4.5%+2%=6.5% 基本医疗保险4%,地方补充保险0.5%住院医疗保险调整前:0.6%+0.2%=0.8% 调整后:0.7%+0.2%=0.9% 0.2个点转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农民工医疗保险调整前:8元+4元=12元调整后:6元+4元=10元 深圳社保问题百事通系列 社保办理 ·个人社保缴纳问题 ·如何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社保明细清单查询、打印2010.9.8 · 2010年社保缴费缴多少? · 重复参保应如何处理? ·金额不足扣款不成功如何补救? ·深圳户籍居民如何参加社保 ·深圳社保缴费计算器 ·深圳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征收费率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待遇分类 ·如何在深圳享受养老待遇? ·什么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 ·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 ·如何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什么是社会医疗保险 ·深圳综合医疗保险 ·深圳工伤保险 ·深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深圳各区劳动局投诉电话 ·深圳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深圳住院医疗保险 ·深圳医疗保险偿付标准2010.9.2 · 深圳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2010.9.7 ·少儿及大学生医保2010.8.27 ·深圳少儿医保的变迁2010.9.1 · 深圳社保定点医疗机构 ·深圳社会保障卡办理指南2010.9.1 ·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的手续2010.9.2 ·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劳社[2009]36号关于调整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的公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联合发文的《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现对本市企业所缴交的部分社会保险费率调整事项公告如下:一、社会保险费率调整从2009年2月1日起实施,期限为12个月。二、社会保险费率调整范围为工伤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率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比例如下:(一)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整体下调50%; (二)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2个百分点,即参保企业缴费费率由原来的6.5%调整为4.5%(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5%);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2%;调整后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保持不变;(三)住院医疗保险:单位总体缴费费率下调0.1个百分点,另外在下调后,单位缴费费率的0.2个百分点转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同时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0.2%;(四)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原来的8元/人月调整为6元/人月,个人缴费仍为4元/人月。特此公告。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调整 费率 公告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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