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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2017-06-22 08:00:02 无忧保
从苏州人社局了解,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6年度苏州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由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同意,苏州市区政策执行时间为2016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具体内容小编已为大家整理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00856元(1673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二、2016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三、2016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738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四、2016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6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五、2016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02139元(2517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0428元(5036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6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93579元(779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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