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保登记,变更及其注销的业务办理指南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的介绍,在我市办理社保登记,社保信息变更,单位社会保险的注销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是可以根据江门市社保局的办理指南来办理这些业务的,那么,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些业务的办理流程吧!社会保险登记单位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获批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有关批准成立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5、其它。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原登记单位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到社保局办理变更手续,办理时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单位自工商局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局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注销表》,并附工商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欠缴社保费的单位应先清偿欠费,才能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后,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年检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社保登记年检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并提供如下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2、劳动年审合格证年检满四次给予更换《社会保险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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