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社保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介绍


社保给群众提供多方面的保障,五险维护者群众的利益,但是离开社保办理地,如何将社保转移呢?小编想应该很多市民朋友都不清楚,不过别担心,小编为市民朋友整理关于许昌市社保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相关内容。 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的,转出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将其城乡居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转入地,按转入地有关标准缴费和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转入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城乡居保关系转移申请,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则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执行。转移指南办理科室: 职工管理科办理程序: 1、 统筹范围内转移:填报《许昌市社会保险统筹区域内移动申报表》;2、 转出统筹区域: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 统筹区域外转入:提供转出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另新参保地单位填报《许昌市社会保险新增在职人员申报表》;4、 跨区转移:填报《许昌市跨区转移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间: 工作日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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